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乌鲁木齐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门前设警戒区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5-07 12:30:0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图为民警通过展板告诉学生有序逃生的方法。(记者赵西娅 实习记者安正康摄)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刘青霞) 从5月5日开始,细心的市民也许已注意到,在首府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都设立了警戒区域,加强校园安全的防护工作。 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为保证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要求执勤中民警遇到突发事件可及时果断处置。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宝珠介绍,从5月5日开始,市公安局各分(县)局、交警支队要在学生、儿童到校(园)、离校(园)时,增派警力及保安员,做好对学生、儿童的安全护卫工作。 警方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周围设立硬隔离和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开辟学生绿色通道,确保校门口通行顺畅,保护在校师生安全。 同时,警方还开始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制度进行排查。排查工作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安保组织机构以及安保人员情况,安防(消防)设施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行业、场所、治安状况。 市公安局各分(县)局、交警队增派的警力以及开展的护卫工作要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市公安局要求,增派的民警一律携带单警装备,按照执勤规范要求上岗执勤。执勤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在执勤中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处置。 仅5月5日一天,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民警1129人次,联防551人次,出动警车301车次。市公安局各单位积极与校方、社区维稳力量、特警接洽、协调,共对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逐一进行检查,切实消除校内安全隐患,其中有37所中小学校成立了防暴队。 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治安支队分时段对全市22所中学、21所小学、6所幼儿园安保人员配备情况、安防设施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对方立即纠正。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