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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贴标雪莲禁止在乌鲁木齐销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2 16:37:01 文章录入:syh 责任编辑:sy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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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未张贴“草原监理”防伪标识的雪莲等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将禁止在首府乌鲁木齐销售。
11月19日,乌鲁木齐市农牧局畜牧水产草原站联合自治区草原部门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大检查活动,对雪莲等野生植物进行检查。 在北园春水果批发市场内,散装的、盒装的,每家店铺内出售的雪莲从十余枝到上百枝不等。 按照相关规定,采集、出售和收购的雪莲、肉苁蓉等国家、自治区保护草原野生植物,只允许获得自治区野生植物收购许可证的单位每年采集、出售和收购一定数量。 “2010年,首府采集、出售和收购的雪莲为13余万株,我们下发了13余万个防伪标识,未贴标的雪莲一律为违法采集、出售和收购。”市畜牧水产草原站副站长冯立涛说。 39号商铺内,20余盒包装精美的雪莲在店铺内一字摆开,只有4盒上面张贴有“草原监理”字样的防伪标识。店主苏晓江称,他只管代理销售,并不知道雪莲还要贴标。 在63号商铺内,门口堆放的近十枝散装雪莲并没任何标识,店内摆放的20余盒雪莲也没有防伪标识,店内只有一个服务人员,店主迟迟不肯露面。 19日,市畜牧水产草原站共检查了6处医药企业和商场,检查出乌鲁木齐市医药经营部等5家企业存在违法采集、出售和收购雪莲行为。 按照规定,市畜牧水产草原站工作人员对未贴防伪标识的雪莲进行了拍照登记,并将部分未贴标雪莲进行了封存对违规店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出售企业下达了限期接受调查通知书。 由于药用野生植物分布面积缩减和经济价值攀升,近年来,首府周边野生植物遭到非法采挖,对野生植物资源再生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危害。 冯立涛介绍,违法出售的雪莲等野生植物加重了草原野生资源保护形式,他们严格检查未贴标的野生植物,同时提醒市民不要购买未张贴“草原监理”防伪标识的野生植物。 正规野生植物防伪标识鉴别方法 野生植物防伪标识为椭圆形绿色标签,上有银白色三叶草和“草原监理”标识。 用手指蘸水涂抹在绿色的防伪标识上,防伪标识上的银白色三叶草和“草原监理”标识将消失,水渍干掉后,标识将重新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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