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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春节期间乌鲁木齐交警每晚夜检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2-04 12:55: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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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娜报道)新春佳节,亲朋相聚,推杯换盏,但切勿酒后驾车。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在春节期间每晚都将展开夜检,主查酒后驾车,一经查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1月3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节日期间,执勤交警将严查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无证驾车、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交警大队每晚22时至24时,将在明显的点位和主要路口,安排3—4个点位夜检,米东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大队每晚安排1个点位夜检,严查酒后驾车。 对酒后驾驶的将从严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另外,各区执勤大队将根据节日期间自驾游、滑雪等交通特点,对事故多发路段和旅游景区危险路段派专人严防死守,强化对水西沟、板房沟、白杨沟、石人沟、雪莲山滑雪场、维斯特滑雪场、后峡等旅游线路的管理,增加巡逻执勤密度,设点设岗,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尤其是重点加强从事旅游客车的管理,保障旅游、滑雪人员的交通安全,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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