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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额度增加程序缩减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新疆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16 13:30: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额度增加 由2000元增长到5000元

  在理赔额度上,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损失金额由2000元调整为5000元(未保商车三责险、车损险的仍按交强险财产损失2000元处理);5000元以内的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并按要求自撤现场,前往就近服务店、服务中心,并在财险公司的指引下,办理保险理赔。5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损失,交警部门原则上不再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对于5000元以上的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当事人申请、财险公司提出定责意见后提交服务中心警务室共同定责、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办理保险理赔即可。

  程序缩减 30分钟到1小时内办结理赔

  发生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现在推行使用《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现场记录书》。交警部门在接到报案后,根据现场情况,对适用快速处理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出具现场记录书,并引导当事人前往就近服务网点进行快处快赔处理。

  关建奇介绍,从进入办事流程,申请理赔开始,如果事故责任明确,双方没有争议,一般在30分钟到1个小时内,即可办结理赔业务。(本报记者彭芳 通讯员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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