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租车网 新疆租车网
新疆租车网 租车报价 车型展示 旅游线路 新疆地图 新疆景点介绍 新疆探险 联系我们
繁体中文 今天是:
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 乌鲁木齐市交警17日开两罚单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新疆汽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9    
【字体:

  17日,乌鲁木齐交警分别在西大桥路口和蜘蛛山隧道开出“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区道路第一张罚单”和“城市快速路第一张罚单”。

  据记者了解,由于城市快速路与高速路管理办法相同,因此收到“城市快速路第一张罚单”的驾驶员不仅要面临200元罚款,还要被记2分。

  当日12时,一辆金色轿车从光明路东向西行驶至西大桥路口时被天山区交警大队新华路中队民警拦停,没有系安全带的女司机尤女士也“吃”到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市区道路第一张罚单”。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对于处罚,尤女士欣然接受,她也向交警表示,自己确实太紧张,知道系安全带是为了自己安全考虑,以后一定会注意。

  17时28分,快速路交警大队外环路中队在蜘蛛山隧道也开出了“城市快速路第一张罚单”。

  快速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罗军表示:“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种行为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0元记2分处理。因此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被处罚款200元并记2分。”

  目前,交警部门对副驾驶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主要以批评和现场纠正为主。而据执勤民警反馈,上午检查中发现约七成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通过一天的纠正,下午检查中发现只有不到一成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效果十分明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在线客服
    电话: 0991—8962008
    0991—5507588
    手机: 13999963881
    传真: 0991—5507588
    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MSN zj900@hotmail.com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时代广场B栋24楼┋联系电话:0991-5507588 18999933339┋版权所有:新疆租车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源自于互联网,如不慎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一经核实我们将删除相关内容。
    在线客服点这里我咨询点这里向我咨询 网站备案:新ICP备06002949号
    新疆租车网 新疆租车 新疆旅游租车 新疆汽车租赁 乌鲁木齐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