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新疆“新农保”357万人享受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敏燕报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2-14 01:39: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老有所养”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心愿,如今新疆不仅“城里人”有了这种保障,大多数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也有了保障。
2月1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区56个首批试点县(市)中,已确认应参保人数423.56万人,已参保人数357.93万人(含符合条件领取待遇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85%;已领取待遇人数58.03万人,发放率100%。 自2009年12月11日自治区召开了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全区有13个县(市)列入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这标志着新农保试点在全区启动,173万农牧民被纳入首批新农保范围。为此,各试点县(市)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试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一把手”工程。根据首批13个县(市)试点的情况,自治区重新制定了《自治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增加了5个缴费档次,提高了补贴标准,形成了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明确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增强了政策的吸引力,大大激发了广大农牧民的参保热情。 2010年,国家将新农保试点扩大到23%的县(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支持自治区从7月1日开始,将南疆三地州所有县(市)及其他地州边境县、贫困县纳入新农保扩大试点范围,扩大试点的县(市)数达43个,占全区县(市)区总数的45.7%。此次,新农保扩大试点后,我区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达到56个。 新疆都市报记者同时了解到,国家人社部还将在我区开展首批试点和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支持我区2011年提前实现新农保全覆盖,届时,全区1286万农村人口将因此而受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