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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32家旅行社签安全经营承诺书 违规4次将除名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3-13 14:40:3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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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乌市32家旅行社跟自治区旅游局签订安全经营承诺书,今后凡出现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四次违规将被清出旅行社经营行列。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刘雯文) 从今年一季度起,全区各旅行社将相继与各自主管旅游局签订《旅行社安全经营承诺书》。签订之后凡发现或者被举报未按此承诺违规操作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做备案记录;第二次以书面方式警告;第三次则立即进行停业整顿;第四次则取消《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由于旅游道路交通事故是困扰旅行社正常运行的最大难点,因此承诺书要求各旅行社必须按照《旅游团队租车合同》的流程租用车辆,且租用的车辆必须备存该车有效车辆保险凭单号。 自治区旅游局综合协调处处长曹志新介绍,在有关租车的细则中,对导游带团期间的座位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导游座位不得安排在旅游大巴车门口台阶处座椅,而应安排在驾驶员背后第一排座椅右侧位置。 “要求旅行社签订这么详细的承诺书,是为了把对它们的规范更加细化,责任更加明确。”曹志新说。 “从今年起,绝不允许出现让旅游车辆连续夜间套团接待旅游者。”曹志新说,在去年新疆旅游业出现“井喷”后,由于旅游车辆的缺口较大,不少租车公司让旅游车辆不分昼夜的运营,司机严重疲劳驾驶,而多数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司机疲劳驾驶有关。 在行程安排上,旅行社不能为了赶时间而把行程安排的过于紧密,应该为旅游者提供人性化服务,旅游客运司机在行驶每满1.5至2小时左右,停车休息至少10分钟。 各旅行社表示,一定会恪守承诺,对旅游安全的各项规定都严格执行,绝不让承诺书成为一纸空谈。 此外,我市15家旅游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也列席了签字仪式,对于规范租车环节的条款,他们均表示赞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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