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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抢修保护1747座零散烈士墓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5-18 14:08:42 文章录入:syh 责任编辑:sy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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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2年印度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198名烈士安葬于人迹罕至的康西瓦高山,为修建国防公路和铁路牺牲的189名烈士散葬在和静县轮胎山沟内,因为无人管理这些烈士的墓和碑都已破损不堪。5月16日,自治区召开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了新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和管理保护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新疆现有散葬于各地的烈士墓穴1747座,这些烈士墓大多分布在偏远的牧区草原、山野田间及险峻的交通沿线上,年代久远,十分零散,未纳入统一管理。由于无人管理,不少烈士的墓和碑都已破损不堪,急需维修改造和纳入管理。 为此,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制定本地区的零散抢救保护规划,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集中抢救保护工作。 具体原则是:对无人管理的,按其规模进行分类,全部纳入政府管理保护范围。规模较大的烈士墓群就地改造成烈士陵园;规模较小的墓群和散葬的烈士墓,以县、乡为单位适当集中,当地有烈士陵园的迁入烈士陵园安葬,没有烈士陵园的在烈士墓地相对集中的地方修建烈士陵园,对乡(镇)管理的,原则上就地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对烈士亲属管理的,在协商的基础上,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或签订管理协议继续由亲属管理,当地安排资金给予维修。 据了解,全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工作明年全面展开。力争2013年全面完成。 新疆都市报记者了解到,烈士褒扬事业的科学发展,是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是维护边疆地区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5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拨款1595多万元,有关地州、县、市自筹近2000万元,对于乌鲁木齐、伊宁、伊吾、叶城4处国家级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改造;通过自治区财政和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540多万元,对阿勒泰、塔城等6处自治区级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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