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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首家“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6-16 15:37:09  文章录入:syh  责任编辑:syh

    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经济纠纷谈不拢怎么办?除通过交警调解、法院诉讼的途径解决外,今后,当事双方还可通过专职的人民调解员来解决,最多30天就可以调解完毕。

    6月15日,由乌鲁木齐市水区司法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南湖南路街道办事处联合成立的乌市首家“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揭牌。

    据了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由特邀人民调解员、南湖南路司法所干警、水区司法局所属法律执业者联合办公。

    水区区委、政府专门拨付10万元作为调解工作室启动资金。水区聘用2名专职调解员,并实行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三轮流坐班的制度,全力协助调解员处理承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除办理水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的人民调解工作外,还将承担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交通事故的人民调解工作。

    据乌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邵喜国介绍说,随着乌市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也逐年上升,且一直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重点、难点,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矛盾、纠纷。为及时化解赔偿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我们引入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交警部门将积极携手司法、保险、民政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室的成立可节约行政成本和当事人诉讼成本,使纠纷处理的渠道在原有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法院的民事诉讼调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选择,有效弥补了交警警力不足、工作负荷重以及法院诉讼时间长、手续较为复杂等不足,在积极为事故双方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选择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发挥了资源的综合效能。”水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苏晓春说。

    “人民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都经过岗前培训,在工作中,我们会耐心听取双方理由,然后做调解工作,在我们调解下当日就能解决。这与到法院诉讼前后所耗时相比,可以节省当事人不少时间和精力。”南湖南路司法所调解室副主任王艳梅说,“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双方自愿要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调解的,可持认定书或复核结论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不收取费用,受理后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该协议书在保险理赔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告知当事人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人民调解员还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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