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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一”后继续执行错峰上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9-29 14:58:22  文章录入:syh  责任编辑:syh

    在秋日暖阳下美滋滋地度过“十一”假期后,千万别忘了上班时间已变成“冬令时”了。9月2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政府了解到,为缓解乌鲁木齐高峰期拥堵状况,减轻交通压力,乌鲁木齐市市属单位冬季上午上班时间仍比自治区级单位晚半小时,即每天10时30分到岗。

    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称:从10月1日起,乌市市属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北京时间10时30分上班,14时30分下班;下午15时30分上班,19时30分下班。

    这一作息时间仍旧沿用了2010年10月18日开始执行的冬季作息时间。与此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也将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1日起,上午北京时间10时上班,14时下班;下午15时30分上班,19时30分下班。两者相比,上午作息时间正好相错半小时。这半小时,就是为了给高峰期的首府交通一个缓冲的时段。(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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