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至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2月8日下发《关于同意调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同意在现有缴存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全疆各地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现行的5%、6%、7%等不同的缴存比例统一提高到单位、个人(指自治区全体财政供养人员)各12%。
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过去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全疆各地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高于12%,最低不得低于5%。不同地区和单位缴存的比例不同。以在乌市一事业单位上班的单雪峰为例,过去每月税前工资在1600元左右,缴存比例按照6%计算,他每月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96元。按照新的计算标准,在缴存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单雪峰从今年开始,每月自己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按照12%的比例缴存,自己缴存192元、单位缴存192元,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每月要比以前多192元。
乌鲁木齐市2010年计划发放公积金贷款17亿
3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0年首府乌鲁木齐计划发放公积金贷款17亿元,比去年增加8.5亿元。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乌市计划发放贷款8.5亿元,而实际贷款额为19.74亿元,比2008年实际发放贷款多了13.17亿元。
据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数据显示,2009年乌鲁木齐商品住房均价在3538.29元/平方米。今年1月份,商品住房均价涨到3800元左右/平方米。价格上涨,住宅供应量和交易量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其中,商品住房供应量6.11万平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了92.68%;商品住房成交面积33.8万平方米(3441套),与上月相比下降了42.31%。
该负责人说,住房交易量虽然下降,但是价格却在上涨,那么每户单笔贷款额要比以前有所增长,总贷款额也会增加。今年1月份,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为1044户发放贷款2.53亿元,平均每户贷款24万元。
据了解,从1996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到2009年12月31日,累计向5.44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48亿元。其中2009年为1.06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74亿元,比2008年增加6069户和13.17亿元。
另外,今年乌鲁木齐计划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32亿元,支取使用15亿元。(记者王燕如 通讯员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