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日发布2011年劳动节放假通知,通知如下: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上班。
按惯例,从2011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
即:上午9:30上班—13:30下班,下午16:00上班—20:00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