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发布了乌市主城区繁华地段的停车场分布图,方便车主就近、规范停车。
此次公布的停车场包括:北京路周边设置停车场23处;黄河路、长江路、五一路、奇台路周边43处;解放北路、新华北路、民主路、中山路、人民路周边34 处;解放南路、和平路片区29处;友好路、阿勒泰路周边69处;青年路周边9处。
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民停车时,需要根据公布的泊车位停放车辆,在分布图公布泊车位之外的区域停车都属于违规停车,将受到处罚。
另外,所有停车场都将在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标志牌,并保证标识、标线清晰完整;配置必要的照明设施和消防器材;场内工作人员佩戴明显的服务标志。
今后,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将协同市交警支队、市价格监督局和市行政执法局的相关人员,加大对临时停车场的检查力度,规范停车秩序。严厉查处擅自设置临时停车场行为,一旦发现将采取取缔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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