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这一指标,纳入高等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
《通知》还要求,对连续两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减少招生,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停止招生。积极扩大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高职教育,着力培养技能型人才。
高校新生一入学就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教育和素质测评;二三年级进行就业观念引导、诚信教育、礼仪教育和心理素质辅导;四年级重点进行就业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开展求职技巧和方法的培训。
高校还将从当年毕业生缴纳的学费中提取不低于1%的资金作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经费和奖励经费,为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