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四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将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5月27日-6月1日举办。本届赛事主题确定为“骑行?健康?和谐”,赛事的具体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1日,实际比赛时间4天,赛事总里程为445公里,分四个赛段,参赛运动员人数在150人以内;比赛总奖金15万元。
本届赛事线路的具体安排是:第一赛段,从精河县出发到达温泉县,赛程180公里,骑行海拔由320米爬升到1400米,这个赛段大体上是平原性赛段,田野广阔,林荫大道,道路较好;第二赛段,从温泉县出发,骑行100公里,环绕“高山明珠”赛里木湖,骑手们在比赛的过程中,将会尽情领略到赛里木湖畔的草原花海、茫茫雪山、苍翠松柏、蓝天白云和浩瀚湖泊之美景,感受大自然的魅力与神奇;第三赛段从位于温泉县境内的安格里格乡出发,到达博乐市,约75公里,为下坡赛段;第四赛段为博乐市内城市公路绕圈赛,骑手们将在绕圈赛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博尔塔拉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和作为边疆地区改革发展的时代气息,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赛事活动的观赏性和群众的参与度。
一、主办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疆记者站。
二、承办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行车协会、博乐市人民政府、精河县人民政府、温泉县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天山网、新丝路网
四、比赛时间、线路、赛程
1.赛会日期(6天):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全天报到, 6月1日(星期二)离会。
2.比赛日期(4天):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一)。
3.比赛线路:精河县—温泉县—赛里木湖—博乐市。
4.赛段及日程安排:
5月27日
各队报到
5月28日
第一赛段:精河县—温泉县,180km。
5月29日
第二赛段:温泉县—赛里木湖(南门),100km。
5月30日
第三赛段(团体赛):温泉县安格里格乡—博乐市,75km
5月31日
第四赛段:博乐市城区绕圈赛,90km。
五、竞赛日程(445km)
赛段 |
里程
(公里) |
发车时间 |
途经主要地点 |
第一赛段 |
180 |
5月28日
10:00时 |
精河县生态园北门(起点)—82团—90团—89团—86团—博乐市团结路—博乐市青得里大街——博乐市小营盘镇—温泉县哈镇—温泉县查乡—温泉县城(终点) |
第二赛段 |
100 |
5月29日
10:00时 |
温泉县城(起点)—安赛岔路口—温泉林业检查站—赛湖北门—赛湖南门(终点) |
第三赛段 (团体赛)
|
75 |
5月30日
10:00时 |
温泉县安格里格乡(起点)—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温泉县塔秀乡—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博乐市小营盘镇—博乐西部文化广场北门(终点)
|
第四赛段 |
90 |
5月31日
10:00时 |
博乐市北京北路(博乐市体育中心)(起点)—博乐市青得里大街—团结路(途经银座大酒店、人民银行)—建国路(途经农五师工程团团部、农五师法院)—博乐市北京北路(途经人力资源市场、博州客运总站)(博乐市体育中心)(终点)注:15圈,每圈6km。 |
六、参赛运动员规模、组别、条件
参赛运动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运动员年龄为18—60周岁。设竞赛组和友情骑行组,其中:竞赛组120人(18—40周岁),友情骑行组30人(41—60周岁;若本人身体健康,也可报名参加竞赛组比赛)。150人报满为止。
疆内外自行车协会(自行车俱乐部)及业余爱好者以团队方式参赛。每队运动员人数为4—6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
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每人收取报名费300元。
七、报名地点、时间
1.报名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体局。联系人:许宁学、尼玛。电话:0909—2318790,2318706,13899448519;传真:0909—2318704;邮箱:qcq_2047@sina.cn。报名时请将车队简介(150字以内)一同上报。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5月20日。
八、报到时间、地点、要求
2010年5月27日,博州精河县精河宾馆。联系人:石立新、李国平,联系电话:13999779955,0909—8867315。
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提供本赛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与组委会签订《法律责任免除和权力放弃声明书》。报名参赛的学生应同时持有所在学校和学生家长同意参赛的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竞赛参照最新的《中国自行车比赛规则》。一、二、四赛段设关门时间。第一赛段设两个冲刺点,第二、四赛段各设一个冲刺点,第三赛段为团体赛。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㈠录取名次办法
1.赛段总成绩录取办法:以各车队在第一、二、四赛段本队名次成绩得分和第三赛段车队名次成绩得分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相同得分车队的团体赛成绩排名。车队不足3名运动员的,不计团体成绩。
2.个人总成绩录取办法:以一、二、四赛段个人成绩积分相加,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个人在每赛段获得第一名的得分为总参赛人数减一,获得第二名的得分为总参赛人数减二,依此类推。
3.第一、二、四赛段分别设冲刺点,录取前三名。
㈡奖励办法
1.设车队总成绩奖,录取前12名,颁发奖金及牌匾。
2.设个人总成绩名次奖,录取前1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3.一、二、四赛段设个人名次奖,录取前1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第三赛段设车队奖,录取前1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4.冲刺点录取前3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5.友情骑行组不计名次,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6.组委会决定颁发的其它奖项。
㈢奖励金总额为15万元(人民币)。
十一、竞赛要求
㈠本次比赛运动员用车为公路赛车,传动比不得大于52:14。其它车型不得参赛。
㈡参赛运动员安全头盔、赛车、常用零部件均自备,赛会提供维修服务。
㈢运动员比赛时须将竞赛组委会发给的号码布和号码牌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
十二、参赛经费
赛事奖金和赛会期间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员的伙食费由组委会负责承担。
赛会期间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员住宿费、往返交通费、人身保险费和体检费自理,赛事组委会将指定住宿宾馆并提供相应服务。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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