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始,新疆的500多家星级酒店将陆续接受当地旅游饭店评定委员会的评定,评定不合格者将被“摘星”。
4月11日至13日,2010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疆宣贯会议在首府兵团大饭店举行,来自新疆地县两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新疆四星级、五星级酒店的高层管理者参加了会议。
这是今年1月1日新标准正式实施以来,新疆进行的首次宣传贯彻,同时也意味着新疆500余家星级酒店将面临新一轮的自审和评定。
据了解,新标准对星级饭店的硬件设施、软件服务等进行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规定。
饭店星级标准自1988年制定实施以来,经历了1993年、1997年、2003年三次修订,于2010年10月18日完成了第四次修订,新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新疆共有星级酒店501家,其中,乌鲁木齐有五星级酒店10家,四星级酒店20余家。 |